哲学与生命
上星期,我正好过了45岁的生日,自己似乎也差不多要成为“老者”了。我现在也不光是读哲学书,而且还写哲学书给别人读,那读者,当然绝不限于45岁之上。
45岁,是人在生命中开始走下坡路的标志,生活渐渐失去了它的新奇和丰富,人们习惯了在“阴影的王国”中行走。为了“老”得更久一些,我也像公园里大清早那些老爷爷老太太们一样,开始练上了气功,与那个未经科学证实的“阴性物质世界”打交道。
虽说在我自己经营的思想园地中,仿佛还是一片阳光明媚,但近年来,我的确已有了一种像是沮丧、却又不完全是沮丧的情绪在滋长。
20世纪的中国哲学界,思潮起伏,风云汹涌,呈现出一派诱人的壮观。可是,当一个人真的要去探讨这种思想的“规律”时,便会发现在表面的热闹底下,其实还沉睡着一个幽静的、从未被触动过的海底世界,在这里,根本谈不上真正的“发展”,只有一些或并列或交替的变幻不定的现象不时地浮现到表面上来。
西方近代唯理论和经验论的对峙,德国古典哲学的凯旋行进,现代西方各派哲学长期激烈的交锋和论争,在中国旁观者看来直似天方夜谭。中国哲学“发展”到今天,人们厌恶的已不是某一哲学派别或学说,而是哲学本身;而这,才显露除了中国哲学的真正面目。
也许,中国人真的只配搞些“应用哲学”之类的玩意儿让人开心,大学里面的“广告哲学”、“技术哲学”之类的课程肯定会比其他哲学课吃香。想到黑格尔曾提到连英国人都有“按哲学配方制造”的皮鞋广告,我们也许还会有一种“无独有偶”的安慰,只是不能为此申请专利,又将带来一丝遗憾。
然而,在对这些哲学上“学有专长”之士敬而远之的同时,“哲学到底有什么用”的质问,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将我的一点点傲气打下去,总是正当我得意忘形、进入角色之际大煞风景。
两年前,当我写那部后来被人称为一枚“苦果”的40多万字的《思辨的张力》时,曾对一位朋友说,我是想“改变中国人的思维方式”。话一说出口,心里就发虚。“改变”?你改变得了吗?
中国人就按老的方式思维,你的书根本没人看,更没人懂,奈何?或者不说“改变”,而说“改进”、“改善”。同样也有问题。为什么要改变?原来的思维方式,怎么就不好了?譬如一头牛,原来一直吃草,你要“改善”它,给它和汽油,行吗?哪个更“好”?自然还是吃草。改成喝汽油,就会毁了它。
书出了。我一时间将它视为毫无价值,它既不能改变什么,也不能改善什么,就像穷山沟里诞生了个既聋又哑的婴儿。只是敝帚自珍的缘故,我才时不时将它打开,重新咀嚼一番。
既然我为写它,曾导致了我的胃严重的“自我否定”(胃溃疡),它毕竟是改变了我,使我感到了它对于我的意义和价值,不管对别人有没有用,它就是我。我实现了我自己,我就是这么个人。
至于别人会怎样说,或是否会有什么人来说一说,这根本没有什么意思。说了又怎么样?夸奖几句又怎么样?我已不再天真,以为人心那么容易想通,真正的相通,大半倒在不言之间。
我们这一代人,实在背负着太沉重的负担,或如人们常常带着讥讽说的,“活得太累”。我们是属于世纪末的一代人,但世纪末还未到临,我们即已过时,被那些脚步轻快、行动潇洒的后来者远远地抛在了荒芜之地。
当我们说,我们要“改变”什么的时候,在现代青年看来也许会觉得可笑,因为我们是认真说的;可是当我们说,我们不再想“改变”什么时,他们又会觉得迷惑,也因为我们是认真说的。
是的,我们太认真了,所以我们也活得“累”。但我们活得多,活得充实。不累,怎么能叫做“活”?我们有时也觉得太累了,想稍微休息一下,但立刻就警醒,倾听,拔起沉重的腿,迈着踉跄的步子前行。因为,休息即意味着不存在,死亡。
其实,要“改变”什么的想法会使人觉得累,而不想“改变”什么,在某种意义上会使人觉得更累,因为人失去了生命的支撑点,而要将整个沉重的自我当作自己个人的责任来独立承担。
他会发现,并没有现成的、既定的支点可以让他去移动地球,必须移动的是他自己,他必须在一片空虚中由自己去建立支点。他还会发现,在空虚中建立自己的支点,这对于他个人来说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正如一个哲学家没有自己独创的哲学,或一个艺术家没有自己独创的作品,他就不曾存活一样,哪怕他这时仍会受到众人的夸奖,哪怕他比那些想要有所创新的人“活”得更自在;但人们夸奖的并不是真正的“他”,只是一件“皇帝的新衣”,使他感到“自在”的那些奖赏,同时就成了他的殉葬品。
当我怀着要“改变”什么意图来搞学问时,我看起来是很“累”,其实还是轻松的,因为我不用去确定自己搞什么,怎么搞,一切都取决于那个有待改变的“什么”,它是现成的摆在面前的。
但是,一旦我将这个“什么”置之度外,我似乎刹那间感到“一身轻”了,但这种轻松感立即伴随着茫然、不知所措。人必须用自己本身的存在去填充那无边的空虚;但人不是上帝,只是一粒微尘,他做得到吗?然而,人是与上帝相似的存在。或者说,上帝其实就是人的本质。上帝在创造出世界来之前,也曾是多么孤独无依:
伟大的世界主宰,
没有朋友,深感欠缺,
为此他就创造出诸多精神,
反映自己的幸福,以求得心赏意悦。
——席勒:《友谊》
同样,一个人,如果真对自己具有责任感,对自己的生命之宝贵具有强烈的自我意识,这种茫然就会对他形成一种强大的压力,逼迫他去探求生命的意义——对他自己的意义。
“生命是没有意义的。”——“个人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果真如此吗?说出这种话的人,如果不是经过深思熟虑,那就不值得一顾;如果经过了深思熟虑,那就是提出了一个问题,于是,探讨生命是不是有什么意义,就成了每个活着的并被赋予唯一一次生命的人的“责任”。
生命从此就至少有了一种最基本的意义,这就是:探求生命的意义。或者说,生命的意义就在于自我探求。这种探求,在理论上,就是哲学;在实践上,就是艺术。更确切的说,它就是作为艺术的哲学和达到哲学层次的艺术。
曾经有学生问我:什么是哲学?我回答很干脆:哲学就是生命,是作为生命本身的生命。从历史上看,“什么是哲学”是数千年来哲学家们讨论的一个核心问题。
科学家可以不讨论什么是科学,数学家可以不讨论什么数学,艺术家也可以不讨论什么是艺术,唯有哲学家不能不讨论什么是哲学。哲学的这种独特性,恰好表明它就是生命本身,因为生命不是别的,它仅仅是对生命的追求,说得直白一点,生命就是“要活”。
人每时每刻实际上都面临着哈姆雷特所说的“活,还是不活”的问题,只是他并非时刻都意识到这一点。他把“要活”变成一种日常的“习惯”:人们每天摄取各种营养,满足自己的各种需求,避开随时随地可能的危险,为的是能继续活下去,但一般人对于“活着”的意义,对于继续“活下去”的理由,从来不过问;他甚至不觉得自己是“要”活着,而只觉得自己“被活”,甚至觉得“要活”挺累人的,“被活”则显得轻松、潇洒。
这种活法,实际上是生命的腐败和解体,它也许会散发出某种烂苹果的香味,也许还会酿出些为醉人的酒浆,于沉沦和麻醉之中自得其乐;但只要他还有意识,“死亡”、“虚无”、“不存在”的暗影将始终笼罩着他,使他在梦魇中惊醒,使他觉得最潇洒的莫过于干脆“不活”——但他又没有这胆量,因为“选择”不活仍然是一种活法,他却缺乏选择不活的活力,他连死都只能像死人一样一样地去死、“被死”。
据说,学哲学就是学习怎样去死。我同意这种说法,但是还想补充一点:只有活人才能、也才愿学习怎样去死。一具行尸走肉,本来就不曾存活,死对他构不成什么威胁。
他用不着学习怎么死,那根本不是“他的”死,他只是偶然地遭遇到死。我们看到许多人,他的行为、意图和计划,就好像永远不会死一样。有人直到临死的一刻,都并不直接面对面地考虑死的问题,或即便考虑,也只为活着的人考虑,而不为自己考虑,好像他的死只与别人有关,而与他自己不相干似的。
当然,直到临死才来考虑死的问题,才把死当作“自己的”问题来考虑,一般来说是“太晚”了。人应当尽早地考虑自己怎么死的问题。这不是说,人早早地为自己买下棺材,为临死那一刻作准备,而是说,人生下来就在走向死亡,人时刻应把自己当做一个“必死者”来看待、来筹划,才能有一种要活、要更多的活的渴望,有一种“赶快活”的紧迫感。
只有考虑到自己怎么死,才是真正地考虑怎么活;人只有时时面对死亡,才能立即做他一生最想做、最重要的事;也只有生命力强的人,才可能习惯于面对死亡,熟悉死亡,而不是害怕和逃避死亡。这样的人,才真正是一个独立的、自由的、不为外界所动而能动地把自己实现出来的人。
这样看来哲学,我们可以说,哲学在通常意义上是完全“无用”的(康德),也决不能“改变”任何东西;但哲学的“无用之用”也正在于此,它能激发人的内在生命力和生命意识,使人成长和成熟。
对于没有个人、自我的人来说,哲学什么也不是;对于真正有了自我的人来说,哲学可以是一切。然而,改变了个人,不也就改变了社会吗?社会无非是一些个人组成的,任何个人的改变也不会不对社会留下痕迹,正如一位哲人说的,你要对社会有所贡献,首先必须把你自己变得不再是个混蛋。否则的话,你越把自己奉献出去,社会就越糟糕。
但对于哲学来说,这种“社会效益”毕竟只是它的一个结果,而不是它的出发点。这正如艺术一样。艺术家如果时时关注的只是他的作品给人带来什么教育意义和启发意义,他的作品就只能成为道德说教。
哲学家当然也要考虑世界、社会、历史等等问题;但他之所以要考虑这些,只是因为他在考虑自己的问题时发现,他自己的问题同时也就是别人的问题、全人类问题。而如果从不想到自己的问题,其结果必然只是从一个人一时一地的不自觉的情绪冲动出发来判断一切,只是虚假地“超越个人”、“胸怀世界”,实际上仍局限于浅薄的个人。
我的受苦和我的同情算什么呢?然则我贪求幸福么?我贪求我的工作罢了!
——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一切均为虚妄。唯有工作是实在的,“我的工作”。
要做自己愿做的工作。这样,工作得越多,就生活得越多。
世界的支撑点全在生命,而生命的支撑点,就是生命自身。我想。
(原载《1999独白》,上海远东出版社1998年版)
关于作者
邓晓芒,男,1948年4月生,湖南长沙市人,初中毕业后自愿去农村10年(1964—1974年)后返城(长沙)当土工和搬运工5年,1979年考取武汉大学哲学系硕士研究生,1982年武大哲学系硕士研究生毕业,毕业后长期在武汉大学任教,任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西方哲学研究所所长,中华外国哲学史学会常务理事,专攻德国哲学,亦研究美学、文化心理学、中西文化比较等,积极展开学术批评和文化批判,介入当代中国思想进程和精神建构,在学术界和思想界有很大的影响力。2009年12月,改任华中科技大学哲学系教授。